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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3 月份外贸新规

3 月外贸新规一览:
多国取消对华入境限制,自部分国家入华可用抗原测试替代核酸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 2023A 版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23 年度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全面恢复
美国延长 81 项中国商品的加征关税豁免期限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公开 PFAS 限制草案
英国公布 CE 标志延期使用
芬兰加强食品进口管制
海合会对高吸水聚合物商品反倾销调查案作出终裁征税决定
阿联酋对国际进口商品征收认证费
阿尔及利亚强制使用消费品条码
菲律宾正式批准 RCEP 协定
1. 多国取消对华入境限制,部分国家入华可用抗原测试替代核酸
2 月 13 日起,新加坡解除所有针对新冠感染的边界管制政策。未达成新冠疫苗接种者,入境时无须出示核酸测试阴性结果的报告。短期访客也不需要采购新冠旅游保险,但依然须在入境前通过新加坡电子入境卡进行健康申报。
2 月 16 日,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发布通知称,欧盟 27 国已达成共识,同意 「逐步取消」 对来自于中国的旅客的疫情限制政策。欧盟在 2 月底前取消对来自于中国旅客须提交核酸测试阴性证明的要求,将在 3 月中旬前停止对自华入境旅客进行的核酸抽检。目前法国、西班牙、瑞典等国均已取消针对自中国出发旅客的入境限制。
2 月 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 已正式生效。中国公民拥有效的中国护照,因旅游、商务、探亲、过境等短期事由,拟在马尔代夫停留不超过 30 天,能免办签证。
韩国政府则决定将从 3 月 1 日起解除针对自华入境人员的新冠落地检义务,还有自华机票统一降落仁川国际机场的限制政策。但是,当从中国前去韩国时:登机前出示 48 小时内核酸测试或 24 小时内迅速抗原测试阴性报告、登录 Q-CODE 输入所需个人信息,这两项入境政策将持续至 3 月 10 日,之后将通过评估后确认是否取消。
日本从 3 月 1 日起放宽自中国入境旅客新冠防疫政策,对从中国入境旅客的新冠防疫测试政策将从目前的全体测试变为随机抽检。同一时间,旅客入境时依然需提交 72 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测试阴性证明。
此外,中国驻新西兰领事馆和中国驻马来西亚领事馆网站 2 月 27 日分别发布关于自新西兰和马来西亚前去中国旅客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允许搭乘自新西兰和马来西亚来回国直飞机票人员以抗原测试 (包括用试剂盒自测) 替代核酸测试。
2.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 2023A 版
2023 年 2 月 13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总货劳函 〔2023〕12 号文件,国税总局根据进出口税则及海关商品编码调整状况,编制了 2023 年 A 版最新出口退税率。
通知原文: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77/c5185269/content.html
3.《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发布
为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运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最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 《公告》)。
《公告》 规定,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 1 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 (1210、9610、9710、9810) 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 6 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 (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出现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已办理的出口退税按现行规定补缴。
这意味着,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 6 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部分商品,可实现退运进境 「零税负」。
《公告》 原文: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77/c5184003/content.html
4.《关于进一步做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23 年 2 月 12 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的通知》。
《通知》 原文: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wgk/gkzcfb/202302/20230203384654.shtml
2023 年度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http://images.mofcom.gov.cn/aqygzj/202212/20221230192140395.pdf
5. 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全面恢复
自 2023 年 2 月 6 日零时起,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取消经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不设通关人员限额,恢复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经营活动。
关于核酸要求,通知显示,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如七天之内无外国或其余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测试阴性结果入境;如七天之内有外国或其余境外地区旅居史,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 48 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测试阴性证明,结果为阴性者,放行入境内地。
通知原文:
http://www.gov.cn/xinwen/2023-02/03/content_5739900.htm
6. 美国延长 81 项中国商品的加征关税豁免期限
当地时间 2 月 2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USTR) 发布公告称,决定对 81 项中国输美医疗防护商品的加征关税豁免有效期临时延长 75 天,至 2023 年 5 月十五号。
这 81 项医疗防护商品包括:一次性塑料过滤器、一次性心电图 (ECG) 电极、指尖脉搏血氧仪、血压计、耳镜、麻醉面罩、X 射线检查台、X 射线管外壳及其部件、聚乙烯薄膜、金属钠、粉状的一氧化硅、一次性手套、人造纤维无纺布、洗手液泵瓶、消毒湿巾的塑料容器、复试双目光学显微镜、复合光学显微镜、透明塑料面罩、一次性塑料无菌窗帘和罩子、一次性鞋套和靴套、棉质腹腔手术海绵、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物品等。
本次排除有效期为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十五号。
7.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公开 PFAS 限制草案
由丹麦、德国、芬兰、挪威和瑞典当局编制的 PFAS(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 限制提案在 2023 年 1 月 13 日提交给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该提案旨在减少 PFAS 投放在环境中,使商品和工艺更加安全。ECHA 的风险评估科学委员会 (RAC) 和社会经济分析科学委员会 (SEAC) 将在 2023 年 3 月的会议上检查该提案是否符合 REACH 的法定要求。如通过,委员会将开始对提案进行科学评估。计划从 2023 年 3 月 22 日开始展开为期六个月的意见征集。
由于 PFAS 具有极其稳定的化学结构和独特的化学特性,兼具防水性及防油性,长久以来都极为受到制造商的青睐,包括汽车、纺织品、医疗设备和不粘锅在内的数万种商品生产过程中,都会使用到这一化学物质。
如草案最终获得通过,将对中国氟化工行业产生巨大影响。
8. 英国公布 CE 标志延期使用
为对 UKCA 标识的强制执行作好充分的准备,英国政府已公布将来 2 年内将依然然认可 CE 标识,企业能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依然然使用 CE 标识。在此日期前,UKCA 标识和 CE 标识均可使用,企业能灵活选择使用何种标识。
英国政府此前推出了 「英国合格认为」 标识 (UK Conformity Assessed,简称 UKCA),作为英国监管框架的一部分,以帮助确保商品符合消费者安全保护方面的监管法规要求。采用 UKCA 标识的商品表明这部分商品符合英国法规,并在商品于英国大不列颠地区 (即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地区) 销售时使用。
考虑到当前艰难的整体经济环境,英国政府延长了原定的执行期限,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和减轻负担。
9. 芬兰加强食品进口管制
2023 年 1 月 13 日,据芬兰食品管理局消息,对欧盟以外和原产国进口的有机商品,进行更深入的监控,认真检查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所有批次的有机进口食品文件。
海关将根据农药残留管控风险评估从各批次中抽取样品,所抽批次货物依然存放在海关批准的仓库中,在收到分析结果之前禁止调动。
加强管制涉及通用命名法 (CN) 的商品组和原产国如下:(1) 中国:09101100,20060010,生姜 (2) 中国:07099390,12079996,12129995,南瓜籽;(3) 中国:23040000,大豆 (豆类、蛋糕、面粉、板岩等);(4) 中国:0902 20 00、0902 40 00、茶叶 (不同等级)。
10. 海合会对高吸水聚合物商品反倾销调查案作出终裁征税决定
海合会国际贸易反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最近发布公告,对自中国、韩国、新加坡、法国、比利时进口的高吸水聚合物反倾销案 (Acrylic Polymers, in primary forms (super absorbent polymer)-主要用于婴儿或成人尿片及卫生巾等) 作出肯定性终裁。
决定自 2023 年 3 月 4 日起在沙特阿拉伯港口征收反倾销税 5 年。涉案商品海关税号为 39069010,中国涉案商品税率为 6%-27.7%。
11. 阿联酋对国际进口商品征收认证费
阿联酋外交与国际合作部 (MoFAIC) 公布, 所有入境阿联酋的进口商品必须附有外交与国际合作部认证的发票,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
从 2 月开始,任何货值 10000 迪拉姆或以上的国际进口发票都必须经过 MoFAIC 证明 (any invoices for international imports with a value of AED10,000 or more must be attested by MoFAIC)。
MoFAIC 将对每份货值 10000 迪拉姆或以上的进口商品发票收取 150 迪拉姆的费用。
此外,MoFAIC 将针对认证商业文件征收 2000 迪拉姆的费用,并对每份个人身份文件、认证文件或发票副本、原产地证书、舱单和其余相关联文件征收 150 迪拉姆的费用。
如货物入境阿联酋之日起 14 天之内未能证明进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和发票的,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将对相应的个人或企业处以 500 迪拉姆的行政罚钱。假如重复违禁,将处以更多罚钱。
12. 阿尔及利亚强制使用消费品条码
2023 年 3 月 29 日起,阿尔及利亚将禁止在国内市场上引入任何无条形码的在地制造或进口商品,所有进口商品也必须附带其国家的条形码。阿尔及利亚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第 23 号部际令规定了消费商品上粘贴条码的条件和程序,适用于本地制造或进口的食品和预包装类非食品商品。
目前在阿尔及利亚已超过 50 万项商品带有条形码,可据以追朔从生产到销售的过程,代表阿尔及利亚的编码为 613。非洲目前有 25 个国家执行条形码,在 2023 年底之前,可望所有非洲国家都强制执行。
13. 菲律宾正式批准 RCEP 协定
2 月 21 日,菲律宾参议院以 20 票同意、1 票反对、1 票弃权的结果批准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 核准书。然后,菲律宾将向东盟秘书处提交核准书,提交 60 天后 RCEP 将正式对菲律宾生效。此前,除菲律宾外,其余 14 个成员国均已经陆陆续续批准了协议,全球最大自贸区马上在所有成员国间全面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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