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交通运输部部长 11 月 24 日签发了第 1490 号决定,对外公布越南海港名单。与越南交通运输部于 2022 年四月 20 日下发的第 522 号决定中的越南海港名单相比,新公布的名单补充了 14 个海上石油码头。此外,按省市划分港口而不像此前决定一模一样按地区来划分。
据第 1490 号决定,北部地区各省市的码头数量分布如下:广宁 14 个、海防 50 个、南定省 3 个、太平省 2 个。在中部以北地区,清化省 10 个、乂安省 7 个、河静省 6 个。在中部以中地区:广平省 4 个、广治省 2 个、承天顺化省 2 个、岘港市 8 个、广南省 3 个、广义省 8 个、平定省 4 个、富安省 1 个。中部以南地区:庆和省 17 个、宁顺省 3 个、平顺省 6 个。
在南部以东地区的码头数量:巴地头顿省 47 个、平阳省 1 个、同奈省 18 个、胡志明市 40 个。九龙江三角洲地区:隆安省 3 个、前江省 2 个、同塔省 3 个、槟椥省 1 个、永隆省 3 个、芹苴市 17 个、厚江省 2 个、朔庄省 1 个、茶荣省 2 个、安江省 1 个、坚江省 4 个、金瓯省 1 个。
新发的决定中补充了一些新的码头,包括:庆和省一号云凤 BOT 热电厂码头,清化省的 2 号宜山热电站专用码头和宜山 Gas&LNG 与宜山炼油石化辅助类型发展区项目内的码头,宁顺省加拿中南国际码头,广义省榕桔-和发集装箱综合码头。
此前,2023 年 7 月 24 日,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红河签发了第 886 号决定,批准了 《2021-2030 年时期及远期展望至 2050 年越南港口系统发展总体规划》 的执行计划、政策、解决政策和资源。
为执行上述规划,第 886 号决定中提出了吸引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本解决政策。据此,准备足够的资本以确保 《规划》 的执行进度;制定吸引资源和接受赞助的计划,以减少预算压力。同一时间,加强各部委、行业和地方之间的协调配合,以有效实现 《规划》 中的各项目标。
此外,进一步加强与日本、韩国等越南战略伙伴国还有日当事人国家际协力机构、亚洲开发银行和其余组织的合作关系,以吸引投资资金流入海港基础设施发展领域。